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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指引2021年12月批次

人力资源部 2021/11/24 15:52:00

各单位:

为吸引储备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现就做好广东省博士博士后人才专项支持计划-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申报制定工作指引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进站时间为准);

(二)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获得博士学位,申报人的毕业学校排名,根据其获得博士学位的年份,以泰晤士、USNEWS、QS和上海交通大学发布的世界大学排行榜为准。相应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全职在粤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承诺在站2年以上;

(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创新意识。

 

二、待遇标准

(一)进站生活补贴:进站博士后综合年薪42万起,不重复享受其他待遇及补贴。

(二)出站住房补贴:已获得进站生活补贴的博士后出站后留粤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分三年按3:3:4比例核发,在粤工作未满3年将根据要求退回补助资金。

三、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

对个人申请实行常年受理。申请人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按有关申报要求在线上传电子材料,同时对个人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情况进行自查并作出承诺,填写基本信息,在线直接提交审核

网址:http://hrss.gd.gov.cn/

打开首页,查看网页底下的流动页面,点击申报入口。

 

(二)申报资格

流动站自主招收、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后均可申请,流动站联合培养博后不可申请。

 

(三)申报时间要求

每次申报仅能申报一笔资助,且须按照顺序申报,即待系统办结通过首次资助申请以后才能开始二次资助申报,依此类推。

1.首次资助:进站并完成入职手续后即可开始首次申报

2.二次资助:首次资助通过后且进站备案满1年(以进站备案证明落款时间为准)即可申报

(1)刚通过首次资助申报2021年8月批次,且离出站时间不足6个月,现可以申请二次资助

(2)已通过首次资助申报,目前已经出站(无论是否留深圳大学工作),现可以依托深圳大学申请二次资助

(3)申请完成二次资助(2019年入选),目前已经出站的,可申请出站留粤补助(依托现单位申报)

注意:2019年入选的,系统上的博士学位获取时间填2018年,申请书则如实填写。

 

3.留粤资助:首次、二次资助均通过,且出站后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后即可申报。

1适用人员类别:校外出站来深圳大学工作及本校出站留深圳大学工作的人员;

2留粤第一笔资助在与深圳大学签订合同后即可申报;

3留粤第二笔资助须待第一笔资助申请审批通过后且合同期满1年后申报;

4留粤第三笔资助须待第二笔资助申请审批通过后且合同期满2年后申报。

 

(四)申请档次说明

1.首次资助

1)申请人是流动站博士后且入站时间(以进站备案时间为准)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勾选第一选项(15万元)。

备注:选此项对总体待遇没有影响。

2)申请人是流动站博士后且入站时间(以进站备案时间为准)为2020年7月1日之后,勾选第三选项(30万元)。

3)申请人是工作站博士后,勾选第三选项(30万元)。

2.第二次资助申请人勾选第三选项(30万元)

3.后续资助:留粤补助根据规定按3:34比例分三年申报并发放

 

(五)申报材料要求

1.首次、二次资助: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标红星的选项必传,以下材料请注意:

1博士学位证书必须上传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同时上传源语言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是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待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以后再提交申请

2无需上传其他佐证材料

 

2.留粤资助:

1博士学位证书要求同上

2其他佐证材料

上传取得的博士后证书、个税、社保、合同。社保和个税的起止时间以与深圳大学签订合同的有限期间为参考。

 

)审核办理

1.学校流动站(工作站)根据要求审核材料,确认申请人符合要求再打印审批意见表模板进行签章(设站单位意见一栏),同时彩色扫描审批意见表并上传到系统,最后审核提交到学校博管办;

2.学校博管办根据要求每月下旬审核,递交到市人社部门;

3.深圳市人社部门根据要求审核、即时认定。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资格:

1.申报人存在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行为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的;

2.申报人属于同一单位在下属不同分支机构之间流动的人员;

3.其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诚信等行为。

 

申报人应未获得过“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全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派出项目”等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资助或我省博士博士后类的项目资助。